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就進一步「優化」監管核數師的諮詢期今天屆滿,會計師公會已作出詳盡、婉轉及技術性的回應,在此我不多提了。但我認為香港會計界有以下幾點實際情況及其演變應被重視,我們萬不能罔顧及沒有香港自己的主見去跟國際接軌。
會計師公會是第一個立法引入業外人士監管的專業團體:
2004年公會將上市公司核數師及其工作的調查權轉移到為此特別新成立的財務匯報局(財匯局,FRC)的同時,公會破天荒地將其自主權及透明度透過立法來開放,包括:
1. 除財政司司長及庫務署長兩位官守委任的理事外,行政長官可委任四位業外人士擔任理事來增加公眾利益監察者的成份。
2. 非上市公司賬目及核數工作的五人調查委員會,其中三人需由非業界人士擔任。
3. 紀律聆訊委員會的五位成員中,有三位是業外人士,而委員會主席必須由業外人士擔任。
以上是高度自發性及原則性的改革,十多年後的今天,客觀地相比,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的理事會成員中還是一個業外人士都沒有的。
FRC領導層架床叠屋:
FRC的領導層由開始至今,都好像是一個開放後會計師公會理事會成員的縮影,比如其首任主席高靜芝及現任主席潘祖明都曾在會計師公會擔任過政府委任的非業界理事,而FRC的首兩任行政總裁沈文熹及甘博文都分別曾任公會的官守理事及會長。FRC歷任理事及專家組成員中,亦不乏會計師公會前理事。
從以上人選的架床叠屋方面來看,FRC的人力資源好像只是舊酒新瓶,欠缺「真正」的獨立性,亦表示出從專業技能方面,行外人不懂管行內人,所以行內人還是被器重!
再加上FRC三分一經費是透過會計師公會向上市公司核數師徵收的,此舉令上市公司核數師罵聲四起,因為他們一方面要向會計師公會交執業牌照費,另一方面又要負擔FRC三分一的經費,真是左一巴,右一巴,被調查及紀律制裁時再被左一腳,右一腳,不遍體鱗傷,心靈及尊嚴受辱才怪。
切開了的西瓜不好賣:
另一個更嚴重的架床叠屋情況,是FRC只持有對上市公司核數師的調查權及建議中的紀律聆訊及罰則權,對非上市公司核數師的調查及紀律聆訊的權責仍歸會計師公會。從公會角度,監管費用並沒有明顯減少,這不是政府炮製出來的架床叠屋又是甚麼呢?
從核數師的角度來看,如果同一事務所同一時間有上市及非上市客戶的審計被調查的話,他們便要分別應付兩個不同監管機構的調查!
買餸一族很明白切開了的西瓜不會是首選,似乎我們精打細算捍衞公眾利益的政策局未有深入考慮這方面的成本、價值與效益等因素,我們的財經官員亦可能沒有察覺到奉行建議架構的「領先」國家都是財赤纍纍的。
基於以上不同角度暴露出來的架床叠屋情況,容許我這個不受FRC監管的商界會計師表個態。會計師公會自發引進業外人士共同監管以提高透明度及獨立性,從公信力、量值及效益的角度來看,這個決定在立法時亦受到立法會的好評,亦是專業界一個非常前衞的先例。
我認為,財庫局及財匯局要將調查權及紀律聆訊權從公會向外轉移的話,請將上市及非上市全部轉移。這樣乾手淨腳,不架床叠屋,會計師公會省下來的經費可為會員其他的訴求及福祉做些過去忽略了的事。
四權合一史無前例:財庫局諮詢文件建議調查權、紀律聆訊權、罰則及罰款的運用都交由FRC去處理。上述四權集中於一個組織會有甚麼效果大家心照,亦是必須深入及謹慎地相確的。
公會的權威及凝聚力將進一步被摧殘:
會計師公會的影響力及地位每下愈況。公會1973年立法成立時,主旨是發專業執照給認可人士及培訓本地會計師。然而,歷史比它更長久、會員人數不多、只收執業會計師成為會員的華人會計師公會長期以來行孖咇,兩會關係微妙。
隨着經濟及商界高速發展,今天會計師公會3.6萬名會員中,有70%屬非執業,分別在商界及公營機構工作。然而,商界會計師的各種利益,專業上的需要未受到公會適量及應有的重視及關心,他們每年貢獻的會費亦大部份用於與他們職業仕途無直接關係的範疇。
香港商界會計師協會的成立: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8月12日「香港商界會計師協會」(商會協會)在一眾商界及公營機構任職的會計師及若干其任職的上市港資、外資、中資公司及公營機構的支持下誕生了。商會協會將會專為商界會計師提供他們專業及網絡需要的支援,當天亦有眾多團體,包括總商會、中總、工總、金管局等在報章登賀稿。
我詫異地在一眾賀稿中見到行政長官、財政司司長、財庫局局長、行政會議成員等的賀詞。我心想,難道他們對商會協會另起爐灶,去實行會計師公會應做但做不到位的使命是支持的嗎?
在支持另起爐灶的前提之下,這班長期監管及領導會計師公會的movers and shakers應否因為忽略大多數商界會計師的專業訴求及支持而覺得慚愧呢?
希望各方決策者在今天諮詢期完畢後,慎思熟慮下一步路應該怎樣走,一塊完美的布剪開了是很難復合的!我們亦不應該成為「與國際接軌」的奴隸。Count me out!
周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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