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富祥涉賄案】
【本報訊】警務處前高級助理處長周富祥,任職保安公司行政總裁期間,被廉署指控收賄,撿走家中文件。周指文件受法律保密特權保護,要求取回文件,案件昨續審。周被捕後代表他的律師昨供稱,陪同周到廉署錄取口供時見到涉案文件,但他當時並無即時提出文件受特權保護。
周的代表律師何偉峯昨稱,廉署去年6月25日在周寓所撿走的文件,是他與周商討案件的筆記影印本,撿取時他不在場,未能給予法律指示。其後他陪同周到廉署錄口供,廉署人員在他與周面前展示涉案文件。何指當時腦中閃過法律保密特權的想法,但沒即時提出。法官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MP22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