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地區同手法 色魔再非禮少女 官斥行為猖獗 判囚半年

同地區同手法 色魔再非禮少女 
官斥行為猖獗 判囚半年

【本報訊】年輕色魔尾隨18歲少女返回何文田住所,在梯間摸胸非禮兼搶劫,及後更強姦前女友,遭重判監禁七年半。事隔七年,他服刑完畢,繼續色膽包天,聲稱跟女友吵架後落街買煙,其間重施故技非禮一名16歲少女,在梯間強吻她面頰,又摸她臀部,犯案手法及涉案地區屬「往績」翻版。被告現職運輸工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非禮罪,裁判官斥責他行為猖獗,判監六個月。

記者:戴國輝

辯方昨確認被告唐國進(24歲)有非禮及強姦案底,但強調被告出獄後重投社會,任職運輸工人,工作勤奮。

稱與女友爭吵後買煙

案發當日被告與女友爭吵後外出買煙,回程時在電梯巧遇16歲女事主,兩人在電梯內有說有笑,事主更將她的電話號碼告知被告,故被告並非有預謀非禮事主。
辯方呈上被告撰寫的求情信,被告承認為滿足一己私慾而犯案,向事主索取電話號碼,已對女友不忠,嚴重傷害女友。猶幸女友對他不離不棄,即使他早前被扣押,女友仍不時抽空到收押所探望。
裁判官相信被告並無預謀,但聲言即使事主願意將電話號碼告知被告,不等於可跟她有身體接觸。被告更趁事主毫無防範時非禮,行為猖獗,令事主飽受屈辱。案情透露,事主今年7月31日返回何文田邨住所,身穿T恤、短褲及拖鞋的被告尾隨她出𨋢,在梯間強吻她的左臉,又伸手入她褲內摸其臀部兩秒。事主推開被告,返回住所後報警。
警方翻查電梯閉路電視片段,證實被告女友與事主住在同一幢大廈,被告則居於邨內另一單位。警方同日趁被告回家時拘捕他。
資料顯示,被告2007年6月23日在何文田街上尾隨18歲少女,用𠝹刀脅持少女到何文田邨梯間,劫去200元,又隔衣摸胸及下體。少女假裝有哮喘,訛稱要到有冷氣的地方才能歡好,其間逃走。被告兩日後強姦前女友。他於08年在高院承認搶劫、強姦及非禮罪,被判監七年半。
案件編號:KCCC28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