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月人大為香港特首選舉訂下框架以來,議會內外的矛盾日益尖銳。這邊廂有佔中罷課運動,那邊廂則設有舉報熱線,校園似容不下一張平靜書桌,雙方的矛盾已沒有妥協空間。對每個政府而言,官民間意見不合是必然現象。然而衝突是否就是讓步與否的零和博弈?以秋後算賬式的恐嚇來消滅不同聲音,又是否預防衝突的明智手段?
不同類型的衝突,有不同類型的調停方法。學者Gross指出,衝突源於不同持份者對發展方向、處理手段與處理重點的認知差異,香港的政治衝突當屬第二類。宏觀而言,不管泛民還是建制,均希望香港有更好的未來,但手段卻各有不同,建制派認為和諧是繁榮穩定的先決條件,他們視衝突為零和博弈,過程中各方會互相妨礙、逼迫及對立,而為特首選舉設門檻能避免衝突,減少議會內耗;與此相反的是,泛民則認為具認受性的政府和特首才是繁榮穩定的保障,他們認為衝突為無可避免,只有讓各方應在健全的制度下透過溝通與協商理性化解,求取共識。
從上可見,如何看待與處理衝突,正是雙方政制爭議的根本分歧。學者Barker指出,如要化解此類源於價值觀的衝突,可透過壓制、規避及協商來解決,但放諸現實環境,香港的影響力每下愈況,時間並不站在香港一方,政治議題已無從規避;強力壓制亦治標不治本,其和諧狀態極不穩定,潛在衝突會以不同形態再次爆發,只消參考普法戰爭的法蘭克福條約,以及一戰後的凡爾賽和約便可見一斑。相對前兩者而言,只有協商是較為理想的選項,可是充份溝通並不保證能協商成功,這不但涉及漫長的游說過程,更需要雙方對爭議與彼此觀點有充份理解,以及對彼此信任,才能有原則地適當讓步,求取雙方最大公約數。
讓步是化解衝突的重要一環,但學者Gorton & Alston卻指出當中存在不少困難︰一、讓步並非單方面的,而是需要雙方各退一步。雖然涉及價值觀或政治理念的爭議未必有絕對的對與錯,但雙方處理衝突時如有欠理性,便往往把對方妖魔化,事後可供妥協的迴旋空間不大;二、讓步往往被視為示弱,甚或投降,對意見領袖或手握大權者而言,更傾向於得勢(或得理)不饒人。因說服自身陣營,是個相當苦澀的選擇。Gorton等之觀點,正好說明為何目前香港多年的政治亂局難以化解。
其實早於西方理論,我國先賢對政治衝突早有見解,如《荀子.王制篇》以「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來比喻政府與人民關係並非零和博弈。那香港累積多時的民怨應如何解決?面對滔天洪水,鯀拒不讓步,築堤堵洪,九年而水不息,結果被斬於羽山之下;禹則疏導九河,反把有如人類天敵的洪水視為「建設性」資源,沿着淮河、泗水開墾萬頃良田。先秦留下的治國啟示,在這重視和諧的廿一世紀中國,不知道還剩下多少?
梁亦華
教院高級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