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打「姦夫」判監兼罰款

醋男打「姦夫」判監兼罰款

【本報訊】無業漢在街上碰見妻子與一男子共晉晚餐,以為妻子有婚外情,即時上前拳打「姦夫」臉及鼻,令對方需縫7針。詎料「姦夫」原來是妻子新上司,妻子是見工後與對方用膳。無業漢昨承認一項傷人罪,裁判官甫見事主傷勢相片便謂「都打得好大力喎!打到佢咁傷」,終判監禁一個月並賠償1,000元。
被告林金建(41歲)昨沒律師代表,只謂希望裁判官能給予機會。他有一名11歲孩子,其妻子任包裝工人。被告曾任司機,5年前開始無業,一家三口靠每月5,000元綜援維生。被告妻子與男事主本身是同事,今年8月18日,男事主就另一兼職為女方面試,及後於傍晚6時一同吃晚飯,被告誤以為男事主是第三者而犯案。從男事主相片可見,其眉心至鼻樑位置有一道4厘米長血痕。
案件編號:KTCC44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