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建議修改存款保障計劃中存款補償發放機制,改為計算存款總額,務求以短至7天時間向受影響存戶發放補償金,存保會對此表示歡迎,稱建議符合國際上存款保障的最新發展。
由6星期縮短至7天
現行存保計劃的每名存戶之補償上限為50萬港元,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存保會)計算存戶應得補償金額時,會將存戶的受保障存款金額減去存戶欠倒閉計劃成員的債務金額,得出存款淨額作為補償金額,惟此過程需時長達六星期。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金管局聯合發出的諮詢文件建議,計算存款補償金額時,毋須扣除存戶的債務,即根據存款總額發放補償金,冀存款人能更快取得補償,應付日常支出及短期資金需求。政府估計,發放補償金的時間最快可由六星期縮短至7天。由於簡化存款資料及申報要求,相關資訊科技及合規成本料可降低。
諮詢文件另建議,修訂截算日的定義及容許存保會以電子方式通知存戶,以加強發放補償時的效率和彈性。
存保會認為,一個更有效率的存款補償發放機制,有助於加強公眾對存保計劃的信心。香港存保基金的目標基金水平,為所有計劃成員的受保障存款總額的0.25%(約41億港元),現時相關總值約21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