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恐襲女暴徒 懷孕免死囚終身

昆明恐襲女暴徒 懷孕免死囚終身

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昨開審「3.1」維人血洗火車站恐襲案,四名犯人中,三人被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判死刑,另一名女犯因懷孕不適用死刑,被判終身監禁。四犯均很年輕,出庭時都面無表情,女殺手甚至一副「無所謂」輕鬆狀。當局在庭內外大陣仗戒備,昆明市昨更全城戒嚴。

四名年輕維族兇徒昨戴繙譯耳機,出庭受審。央視畫面

受審時面無表情 3犯判死

為防意外,昆明當局高度戒備,出動多輛警車和全副武裝特警押送犯人,特警甚至持衝鋒槍在庭內戒備,法警亦身佩手槍,甚為罕見;央視畫面可見,四名維族犯人均很年輕,女殺手帕提古麗.托合提更是臉帶稚氣,在庭審時左顧右盼。四人戴着手銬,法庭為他們配上耳機,並即時繙譯維語。部份受害人或親屬代表等300餘人旁聽庭審。
控方指,被告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帕提古麗.托合提,和已被現場擊斃的阿卜杜熱伊木.庫爾班等八人,夥同另外五人(另案處理)相互邀約形成恐怖組織,策劃在昆明火車站或舊火車站以殺人方式,實施暴力恐怖活動,並準備刀具、製作暴恐旗幟。
今年2月27日,出庭三男犯因偷越國境在雲南邊境被抓。3月1日,其他五人因聯繫不上他們,決定按原計劃採取行動。他們租車從雲南沙甸到達昆明火車站,當晚9時許在火車站打出恐暴旗幟,持砍刀利刃肆意砍殺無辜,致31人死亡,141人受傷,其中40人重傷。女犯人被民警開槍擊傷抓獲,其餘四人被當場擊斃。
法院終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三名男被告死刑;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處同案的女被告帕提古麗.托合提終身監禁,法院稱女被告殺人,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鑑於其在羈押時已懷孕,屬於依法不適用死刑的情形,改囚終身。
內地法律學者指,由於新疆暴力恐怖事件不斷發生,當局對涉恐案多快判、重判,且通過輿論大造聲勢,以達阻嚇犯罪和反恐目的。
中央電視台/新浪網

今年3月1日發生的昆明血案,大批死者陳屍火車站候車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