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譽為警隊新進形象大使的見習督察,涉嫌酒後在中環蘭桂坊騎上一輛警察電單車,並不斷左右搖晃,令原本固定位置的托架鬆脫,電單車向前溜並翻側壓着自己。其他同袍接報到場調查,他繼續大吵大罵,又涉向同袍爆粗,終因干預汽車與醉酒及行為不檢兩罪被拘控。
涉酒後行為不檢
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龐運龍(26歲)報稱是公務員,警方指被告原駐守九龍城警區,現已停職。他被控於今年5月17日在中環雲咸街及威靈頓街交界,在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干預一輛警察電單車,以及醉酒與行為不檢。
控方原本已準備就緒被告進行答辯,但辯方表示會索取法律意見,案件遂押後至下月23日再提訊,被告准保釋候訊。
案件編號:ESCC31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