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學年代,學校之間沒有band one或band five之分,但哪間名校哪間野雞大家心知肚明;以我成績之差、操行之壞,能入讀名校之列家人已感光宗耀祖。對外表面不分等級,內裏另有乾坤,我被編到E班,低處未算低,還有一班跟尾,好明顯,A班B班同學個個品學兼優,群師寵愛理所當然,反之籮底橙雖被唾棄,但也有證明自己實力的機會。
明知老師偏袒
那年中四,自己課外在英國文化協會跟鬼佬進修了兩年英語,信心大增,於是雄心壯志和同學組隊在母校參加向來低級數班少有蹤影,有都只是充當炮灰的英語辯論比賽。同學們興高采烈,雖然只有三人參賽但全班幫忙練習作模擬比賽,鬥志激昂。
大賽之日我們和A班對陣,針鋒相對毫不輸蝕,實力強蠻也為老師和對手始料不及,眼見勝券在握,宣佈結果又是理所當然的A班贏了,全場譁然,心知肚明老師評判必有偏袒,作為領隊的我頭也不回離場,老師欲叫住但全班助陣的同學卻拍枱拍凳喝倒采,場面混亂,訓導主任在場都當無到。回家後電聯各同學,我們不忿,我們不甘心,但知道這結果是必然的慣例,作為領隊兼班長的我作了一個決定,不給予任何理由和藉口,於翌日罷課。
次日課堂老師見我缺席已經心照,同學兼死黨「賜官」起立向老師宣告我為抗議賽果不公允,罷課一天,並向所有同學致謝,我們這班同學只有互相勉勵,不會互篤背脊,可愛得很,老師當下哭了。我們校規很嚴,尤其訓導主任早已想剔除我這個品學兼差懂煽動同學情緒的壞分子,復課之後,冇交過醫生紙、冇任何交代、至於罷課理由?大家懂的。如果以今日的語言來解釋,就是「以個人身份去罷課」。當然此事可以不了了之,都靠有些深明大義的老師在背後做了不少工夫,我才可繼續升學。
表達個人情緒
我一個人單薄的力量罷課只是個人情緒表達,沒想過,也不可能改變到A班勝出這個最後決定,輸或贏並非全部,得到公平對待、有均等機制才是我要師生們知道的要點。最近有老人家說:「沒有效果的事就不要去做」,讀書不單求學問之理他豈不懂,凡事要目光遠大之道以商界長袖善舞的他怎會不明?只是做好做醜講些說話維隱就好交代,大家明嘅,不過如果凡事要求有效果的即食功利計算才是現今教學目標,凡事要單單接受命令而不是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和敢於表達,我不禁想起Pink Floyd的《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
【一言棠】
撰文:歐錦棠
除表演藝術,也酷愛文字、影像及武術,其文章往往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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