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買家須額外繳稅

外國買家須額外繳稅

【調控措施】
新加坡政府自2009至2013年間,四年內推出七次調控樓市措施,包括發展商貸款及買家樓按限制,對外國人及公司買家徵收額外印花稅等。2012年因應有銀行提供長達50年樓按還款期,政府宣佈收緊樓按不得超過35年。
在新加坡置業要付買家印花稅,樓價首18萬新加坡元(112.77萬港元),應課稅1%,次18萬新加坡元,應課稅2%,餘下樓價應課稅3%。
另設額外買家印花稅(Additional Buyer's Stamp Duty,簡稱ABSD),針對外國人及公司客為主,應課稅為樓價15%。其次,新加坡永久居民首次買樓也需付樓價5%的ABSD,第二套房或以上的ABSD為樓價10%;當地公民購買第二及第三套房,分別繳交樓價7%及10%的AB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