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破滅,嫩男成走佬新郎!台灣新竹一名輕熟女與年輕8歲的男子談姊弟戀,男同意娶親卻毀婚,女方要他簽下結婚承諾書,言明再毀約就要賠償200萬元新台幣(約52萬港元),男子仍兩度逃婚,女方怒告毀約索償獲判勝訴。
前年十月,新竹縣34歲羅姓美容師認識科技廠擔任技術員的26歲陳姓男子,陳男請長輩到女方家提親,女方更重新裝潢房屋準備步上紅毯,但陳男去年3月卻突然「神隱」。9個月後,羅女終於找到陳男,他允諾履行婚約,並簽署承諾書,明言毀約就要賠償,未料他再度失蹤拒不娶親,羅女只好向法院訴請毀約索償。
陳男解釋,雙方父母當時碰面僅純聊天,未提及婚嫁,承諾書則是被迫簽署,「因為不簽就走不了!」陳男還說,他與女方個性不合提分手,羅女不停打電話騷擾他及家人,甚至傳出80多封「想自殺」短訊,他才斬斷情緣。
新竹地院日前判決,雖認定承諾書違反個人意願,但男方毀約造成女方精神損害,判賠30萬元新台幣(約7.7萬港元);男子則反控女子傳了80封「想自殺」短訊騷擾,法院另判女方賠償5萬元新台幣(約1.3萬港元)。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