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登網名「張飛人」網絡作家,今年中向女友提分手後,稱遭女方以在高登公開其facebook對話內容作脅索款5萬元,但對方收下2.5萬元後,仍在高登等多個網站及到處貼街招,公開其個人資料,並指他是騙財騙色的職業騙子。男方昨入稟法院,禁制女方再發表他認為屬誹謗的言論及相片,並索取賠償。女方昨說後悔結識了他,並含淚訴說:「我連第一次都畀咗佢!」
被告承認有錢銀轇轕
原告黃超林,以網名「張飛人」在高登發表小說,包括〈嫖一次,令我糜爛一生〉、〈扎馬尾的女仔最吸引〉等,而被告則是其前女友廖佩盈。自稱是大學生的被告昨接受訪問,她指兩人拍拖數月,才知悉原告真名,認為原告一直並無將她視為女友,只當她是玩偶,並眼泛淚光說:「我連第一次都畀咗佢!」但她承認,兩人有錢銀轇轕。
被告又指在網上發表的言論只是舊聞,早已有人在高登發表過,她又指原告在過去10年,以各種方式獲得數目可觀的款項,「我唔抵得仲有女仔肯幫佢」,並表示十分後悔結識原告。
根據入稟狀,原告於今年5月向拍拖一年的被告提出分手,5月底原告在日本接到被告來電,對方稱已入侵其facebook,並更改了賬戶密碼,要脅他會在高登公開其facebook的對話內容,索款5萬元。被告在6月改為收取2.5萬元,但她仍在高登、facebook等多個網站及在九龍新界貼街招,公開原告全名、相片、身份證及原告的facebook及電郵內容,並附有多句原告認為屬誹謗的言論,指原告是「變態騙財騙色、職業千面騙子黃超林」,影響原告聲譽。
案件編號:DCCJ34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