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恐前女友 洋督察脫罪

涉刑恐前女友 洋督察脫罪

【本報訊】外籍高級督察與港女前女友分手後成為性伴,前女友指控督察在情人節前夕發WhatsApp短訊逼她做愛,否則向其夫公開二人性愛片段,督察因而被控刑事恐嚇。裁判官昨指事主雖認為督察的短訊非常重要,並截圖留紀錄,卻不能提供涉及恐嚇對話的截圖,她的證供亦反映她或曲解督察的意思,故裁定督察罪名不成立。

官質疑事主刪短訊紀錄

46歲被告唐納偉(Turner Paul Andrew)聞判後展露笑容。暫委裁判官黃士翔裁決指,事主X供稱每次與被告傳短訊後都會立刻刪除短訊紀錄,黃官質疑為何X認為對話如此重要,卻要删除紀錄。
黃官又引述警方專家證供指,警方技術可還原被刪除的電話短訊,惟警方未能從X的電話還原恐嚇短訊。黃官又認為,X與被告對同一說話有不同理解,不排除她可能曲解或誇張了被告的意思。
X供稱她多年前與被告分手,二人分別結婚但維持性伴侶關係,被告嗜好性交時作角色扮演。X稱被告於今年2月13日向她發出恐嚇短訊逼她做愛,否則向其夫公開性愛短片。
案件編號:ESCC20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