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京都為保留古都景觀,新修訂的《戶外廣告物條例》昨天(周一)全面實施,限制廣告的用色、面積及高度等,違例者最高罰款50萬日圓(3.7萬港元),堪稱全國最嚴格廣告條例,令商界叫苦連天。
新規例嚴格限制戶外廣告牌,全面禁止屋頂廣告,即使掛在外牆,最多只能離地20米,離地10米或以下的,面積不能超出外牆面積25%,離地10至20米的,面積限制收緊至20%;顏色要清淡,閃爍燈飾廣告牌一律被禁,因此在21個受限地區,麥當勞招牌已由鮮紅色轉為淡色(上圖),八坂神社前店的LAWSON分店,為人熟悉的藍招牌亦轉做白底黑字。此外,7-11的招牌也轉為黑色。
違者最高罰款50萬日圓
條例早在2007年大幅修訂,當局給予七年緩衝期至昨天屆滿,截至今年7月,違例廣告已由原先4.5萬個大幅削減近80%至1萬個,當局將派人強拆,商戶要支付清拆費之餘更要繳交最高50萬日圓罰款,有中小企就控訴當局執法過嚴,影響經營環境。
日本《京都新聞》
招牌顏色轉淡
獲獎設計商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