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兼導師的教育中心東主與小四女生共處一室,女生問房門玻璃為何被黑卡紙遮蓋,東主稱為方便妻子在房間泵奶,女生追問何謂泵奶,東主反問女生「有冇胸?」並拉高她的上衣摸胸非禮。
東主昨接受判刑時表示不願姓名被傳媒刊登,要求裁判官着傳媒以代號稱呼其名,裁判官回應做法由傳媒自行決定,判他入獄九個月。
被告曾家賢(41歲)承認本年4月8日在東涌的教育中心非禮九歲事主。辯方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引述精神醫生指,被告沒有精神病,被告遭拘捕後出現焦慮及抑鬱,但經治療後病情已改善,他對所犯罪行深感後悔,望能輕判。
裁判官則斥責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懸殊,被告違反誠信下犯案,女生被侵犯後感到驚恐,案情嚴重,須對被告判監,被告亦要接受心理輔導。
案件編號:TWCC24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