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事件關鍵兩點 (民主黨總幹事 林卓廷) - 林卓廷

捐款事件關鍵兩點 
(民主黨總幹事 林卓廷) - 林卓廷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先生向泛民主派捐款事件,廉署人員日前搜查黎智英和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的寓所。李卓人表示,廉署主要調查黎智英對工黨的捐款,是否與他在立法會有關捍衞新聞自由議案的發言有關。廉署亦發表聲明,表示接獲貪污舉報,指有立法會議員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因此進行調查。
眾所周知,黎智英是唯一公開支持佔中運動的傳媒集團主席,而李卓人不單是工黨和支聯會主席,更是佔中運動的重要成員。香港正值多事之秋,中央政府以篩選取代普選,背棄2017年普選特首的承諾,公然欺騙香港人,誓必觸發佔中運動。在此政治敏感時刻,廉署對兩位民主派的重要成員採取執法行動,必然引起不少市民尤其民主派的強烈質疑,認為廉署的執法行動背後有政治考量,因此廉署亦主動強調,執法不涉及政治考慮。
李卓人早前承認,獲工黨成員同意,代表工黨收取有關捐款,強調並無個人得益,但對於捐款存放於其個人戶口引起質疑而公開致歉。李卓人在立法會辯論捍衞新聞自由的議案時,提及傳媒被抽廣告的例子,因此令建制派成員,找到理由質疑李卓人收受黎智英捐款而為壹傳媒發聲。我認為,任何人如有理由懷疑他人違反法例,絕對有權利和義務向執法部門舉報,執法部門必須嚴肅調查每宗個案。
我認為案件的關鍵有兩點:一、李卓人收取捐款是代工黨收取還是個人得益?若是前者個人並無得益,賄賂罪有關收受利益的主要元素就不存在;二、若有足夠證據證明捐款是個人得益,廉署則要進一步證明,有關利益是用作影響李卓人履行公務的誘因或回報。按照目前已知的資料,工黨成員支持李卓人「代工黨收取捐款」的說法,李卓人在立法會有關捍衞新聞自由議案的發言,提及傳媒遭抽廣告事件,但工黨和李卓人多年來發言捍衞新聞自由多不勝數,立場始終如一,廉署要在無合理疑點下舉證指,李卓人收取黎智英捐款作為有關發言的誘因或報酬,難度相當大。
此外,有人質疑廉署在清晨時分「高調」搜查,手法並不尋常。其實,黎智英先生被傳媒長期跟蹤一事在政圈已廣為人知,廉署人員到黎宅搜查,我相信門外的傳媒甚至較黎先生更早知悉,傳媒亦隨即作出報道,因此廉署在此情況根本不可能「低調執法」。而清晨時分開始執法行動,亦是廉署一貫做法,主要希望在同一時間找到各相關人士,以免調查受影響,當日廉署有關手法並無明顯不尋常之處。
法治是香港的基石,執法部門不偏不倚、無畏無懼調查罪案,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一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面對特首、高官、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或者平民百姓,執法人員都應該一視同仁,無縱無枉,絕不應因為對方的身份、地位或者政治背景而出現雙重標準。
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名著《動物農莊》有此名句:「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廉署嚴肅調查李卓人案的同時,不少市民亦期望,各執法部門採取同樣嚴格和高效率的執法標準,無畏無懼、不偏不倚,對曾蔭權貪腐案、湯顯明和穆斐文濫權案、商交所案、陳鑑林龍獅節造假案等,盡快完成全面調查,並公佈結果,以免遭人誤會法律面前,小部份人比大部份人更為平等。

林卓廷
民主黨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