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昨為香港真普選落閘,關注度蓋過同場合牽涉地方發債的預算法修改,惟某角度看,兩決議釋出的訊號其實大同小異。市場一直認為,允許地方發債是為地方債務拆彈的方法之一,但其中風險監控卻棘手,結果昨通過的草案以中央行政干預做切入點,只賦予地方舉債權,不放行自主權,凸顯內地防亂大於放權的思維,但用掩眼法變出的開明,只會令效果更受質疑。
被視為內地「經濟憲法」的預算法,在歷時11年的四次審議後,昨終敲定20年來首次大修改。修改的焦點,是容許省級政府發行債券,但同時堵住發債以外的融資方式,兼且將權力歸於國務院,而非地方,即無論限額及審批權均由中央決定,發債用途又僅限於「公益性支出」,但含意模稜兩可得形同「愛國愛港」,變相地方能否發債,要完全聽命於中央。
雖說中央要為開閘地方發債設立「防火牆」,以免地方過度舉債無可厚非,但近年內地改革的一大重點是「減政放權」,外界憧憬內地政策由「上而下」變「下而上」,促使更符合地方需要的政令出台,現時以行政管理取代市場力量,有本末倒置之嫌。內地有評論指,新例「打開了地方債前門,但也堵住了後門」。堵住不單止是地方破產風險,堵住的是地方債市的持續發展及靈活性,手法與開放普選,但堵住民主,異曲同工。
記者:林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