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銀近期不斷發行優先股,既補充一級資本率又毋須即時轉為新股造成攤薄影響。反觀港銀尚未積極發行,原因之一與相關債務的票面息,及當銀行要強制撇賬(債轉股)時所產生的額外賬面溢利,可否扣稅處理仍欠清晰有關。據悉,銀行公會旗下工作小組已草議及傳閱相關建議文本,提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冀釐清優先股等資本工具,是否獲扣稅優惠,以便拓闊銀行補充資本的渠道。
記者:劉美儀
財庫局發言人回應說,已知悉有關優先股的建議,並會作出適當跟進。消息指,銀公旗下稅務及財務滙報工作小組,就優先股稅務問題一直進行研究,倘優先股可視為債務,收益獲准扣稅,對發行人成本及投資者回報將更吸引。文件亦會備案交予金管局與稅務局。
若視為債務 收益可扣稅
有銀行財務總監及分析師認為,在2019年全面落實巴三資本要求下,優先股作為額外一級資本(Additional Tier 1,AT1)債務,可「頂檔」補充銀行一級資本水平,業界毋須動輒便增發普通股填補,優先股質素實等同資本類的永續債務(未轉股前持有人無投票權),直至觸發債轉股條件時,才會轉為普通股計入普通股一級資本比率內。
證券界料恒生或增資
業界指,AT1債乃混合性(Hybrid)債務,毋須硬性定名為優先股,因為稱作股份,稅務優惠上便可能「過不了關」,故最簡單做法是改稱為AT1債,迴避了因優先股名義而被誤解屬普通股類別,不獲扣稅。
分析認為,從監管角度看,銀行多一種渠道增資固本,金管局應會鼓勵歡迎,料建議涉及的最大技術障礙,在於稅局是否接納扣稅豁免。
早前恒生銀行(011)管理層便表明,英國及新加坡稅制已容許優先股息,及強制撇賬時所產生的額外賬面溢利,獲扣稅優惠,但本港尚未明朗,冀當局能釐清處理。恒生按巴三全面實施資本要求下(2019年初),今年6月底備考預測的普通股一級資本率僅9.4%,證券界預期該行或考慮發行AT1債增資。
按巴三新規定全實施後,銀行的普通股一級資本率及一級資本率,最低要求分別為4.5%及6%,連同緩衝資本最低要求為10.5%。
亞洲區除內銀積極籌發優先股外,新加坡大華銀行(UOB)去年便發行區內首宗《巴三》合規的優先股,年息4.9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