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光天化日下在警署外牆寫上「打倒共匪,釋放許志永」字句,被巡警發現拘捕,他解釋行為出於「對共產黨好不滿,我想要求釋放許志永,我寫落牆度發洩」。案件昨在法院提堂,揭露這名反共兼支持內地維權律師的男子,正因管理賣淫場所罪服刑。
被告白曉東(58歲)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毀壞罪。他有15個案底,其中一個屬同類,他早前因管理賣淫場所罪被判監10個月,預計下月12日刑滿出獄。辯方指被告靠綜援過活,獲知內地維權律師許志永判監,一時衝動犯案。警方事後派人清洗外牆,被告準備2,000元作賠償。
今年2月7日下午,被告在深水埗警署外牆用藍色箱頭筆寫上「打倒共匪,釋放許志永」,當場被捕。裁判官昨判罰2,000元。許志永(41歲)今年1月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囚四年。
案件編號:KCCC32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