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天內狂打200次電話報復「情敵」 女經紀滋擾女大狀

29天內狂打200次電話
報復「情敵」 女經紀滋擾女大狀

【本報訊】女地產經紀遭男友狠撇,懷疑曾任暫委裁判官的女大律師做「情敵」橫刀奪愛,女經紀竟於29天內瘋狂致電女大狀近200次造成滋擾。女經紀昨認罪候判,庭上披露她與男友分手時另曾發短訊恐嚇他要殺害其家人,更附上其陽具的照片,女經紀為此留下刑事恐嚇案底。
記者:樊素心
被告李雪儀(26歲)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不斷打電話罪,獲數名男親友到庭旁聽支持。辯方大律師廖元聰在庭上提及被告與前男友的情史時,被告不禁落淚。她獲准保釋至9月10日判刑,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方指出,去年底被告的男友突提出分手,他拒絕接聽被告來電之餘,更拒絕和被告見面。被告懷疑任職大狀的女事主是第三者,遂不斷致電她。
據悉,被告與前男友拍拖時,曾在他的手機偷看到女事主發出的短訊,女事主自言比被告更關心男方,加上前男友經常與女事主飲酒消遣,被告生疑下記低女事主的電話號碼並犯案。

粉嶺法院

早前恐嚇斬前男友罪成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1月1日至29日間,用手機致電女事主多達192次,被告更曾經於單日內致電女事主達70次。被告在滋擾電話中除以粗言穢語辱罵女事主,又謂要尋找男友,有時又會待女事主接聽電話後默不作聲,亦會在女事主未接電話前便自動掛線。女事主不勝其煩下報警求助。
辯方補充被告早於去年12月曾發短訊恐嚇前男友,揚言要斬死他和其家人,並附上對方陽具的照片。前男友報警,被告今年2月刑事恐嚇罪成,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她已經履行命令。
被告現明白「錯咗就錯咗,冇得逃避」,故決定認罪,並已「揮慧劍」放低過往的不快回憶,準備展開新生活。單身的被告現與任貨車司機的父親和主婦母親同住。辯方指本案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元及監禁兩個月。
案件編號:FLCC34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