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新報》涉於數月前刊登一篇題為「單親母爭病子撫養權」的報道,披露一宗少年法庭案件涉案兒童的身份,時任總編輯葉德輝因而被刑事檢控一項就少年法庭的任何法律程序發表一項書面報道罪。他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定於10月17日開審。
現在已經離任總編輯的被告葉德輝(62歲)報稱作家,昨日獲准保釋。控罪指《香港新報》於今年3月12日刊登一篇報道,內容關於同月1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審理的未成年兒童雜項案件,該報道提及涉案兒童X的資料,令X身份可以被讀者識別。
控方表示有三名控方證人,辯方有一位證人,預計審訊一天。
被告疑觸犯的《少年犯條例》定明,違法者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案件編號:ESCC30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