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變態夫婦持續以多種「辣招」虐待印傭,包括用單車鏈及熨斗毒打等,令她身上留有45處新舊傷痕,經審訊被裁定蓄意傷人等罪成,分別被判監三年三個月及五年半,夫婦提出上訴。上訴庭昨聽取陳詞後駁回上訴,更指婦人聲稱受印傭挑釁才犯案說法是無稽之談。
上訴人戴志偉(43歲)及區玉珊(42歲)2010年10月至去年10月間,虐打事主Kartika(30歲)。戴昨稱在囚期間因工受傷,但不能就此指控懲教員打他,質疑原審法官不能單憑事主傷勢便確認她的指控;區則指事主誣告只為增追欠薪官司勝算。
案件編號:CACC3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