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言】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一般情況下,工程車若有防撞架,應該在返回廠房後或駛入小路才收起,他質疑該工程車當時仍在高速公路上,卻急於收起防撞架準備離去的做法,令防撞措施形同虛設。
政府指引不清晰
李耀培表示,政府雖有規管工程車安裝防撞裝置,但指引未夠清晰,許多細節和做法都不統一,他認為事件正反映相關漏洞,故政府有必要作出明確指引,規定工程車在高速公路不能收起防撞架。李又表示,該工程車收好雪糕筒準備離去,亦須在高速公路行駛一段路,不明白何以要收起防撞架。
現時在公路上進行維修如吸渠、修路、檢查路面及清洗公路,都會動用工程車,惟工程車意外不絕,路政署於2004年起批出的維修公路合約,明確規定承建商在工程車的車尾裝上風琴式防撞架,設計如同彈弓,可以承受時速100公里的兩噸重車輛撞擊,一般風琴式防撞架放下後有4米長緩衝區,對被撞的工程車及肇事車輛都有一定保護作用,且工程車的車尾要掛上「慢駛」及三角形的「前面修路」警告牌。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