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地方法院昨天(周二)裁定,東京電力公司要向一名在福島核事故後自殺的婦人的家屬,賠償4,900萬日圓(365萬港元),是首次有法院確認類似自殺案跟核災直接有關,或有助其他家屬索償。
三年前的日本311大地震,令東電福島第一核電廠洩漏輻射,日本政府翌月將福島縣內11個在核電廠周邊的市、町、村列為避難區,住在川俁町山木屋地區的58歲渡邊濱子(譯),跟家人疏散到福島市,可惜一直適應不了新環境,同年7月1日自行返回山木屋寓所自焚。丈夫渡邊幹夫深感太太是被核事故害死,前年5月入稟向東電索償9,100萬日圓(679萬港元)。
「震災關連自殺者」逾百人
福島地方法院昨天終作出裁決,裁判官潮見直之指渡邊濱子「不能在故鄉生活,亦不知何時才能返鄉,短時間內不斷承受強大壓力」,她的死跟避難生活「有相當因果關係」,判東電向渡邊一家賠償4,900萬日圓。
案件審理費時,在於如何判斷渡邊濱子自殺是跟核事故直接有關。家人指渡邊濱子離家後不久就因為思鄉而食慾不振、臉色轉差,反覆說着「想回山木屋的家」,避難生活為她帶來精神壓迫;東電雖承認「核事故造成巨大心理負擔」,但指渡邊濱子早在事故前已因失眠要服藥,要求法庭考慮核災以外的因素。
日本內閣府的統計數字顯示,自2011年6月至今年7月,福島縣有56名「311震災關連自殺者」,是全國最多,而重災區岩手縣有30人、宮城縣有37人,當中不乏像渡邊濱子般受核事故影響的個案,今次裁決為其他類似受害者的家屬開了索償先例。東電再次就核輻射道歉之餘,將研究判詞,再「真誠」回應。
日本《東京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