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犯案因與女友分手

被告:犯案因與女友分手

【八鄉弒父傷母案】
【本報訊】八鄉橫台山的殺父傷母疑案,控方傳召的精神科醫生昨指出,本月最近一次會見被告時,對方首次透露犯案主因是與女友分手,加上學業壓力,希望遠離父母獲得自由,但對於為何要殺害父母,被告則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原因。

無服精神科藥物

精神科醫生周潔雲昨供稱,被告提及前女友時表現傷心,但對受害父母沒有同理心及表現冷漠,亦沒有悔意,推卸責任。周認為被告只有精神病患特徵,而非精神失常。而被告指與自己想像出來的女生拍拖,以及以「霍士郎」身份殺父母,也只是他的幻想,而非妄想。周指如他真有妄想,是須服食精神科藥物,但被告自從拘押在小欖精神中心至今,並無服食有關藥物。
霍立賢(19歲)被控於去年3月16日與陳明天(20歲)謀殺霍父霍禮池(50歲),及企圖謀殺菲籍母親Fok Irene G(40歲),陳早前已承認謀殺罪。
案件編號:HCCC439/13

精神科醫生周潔雲指被告對父母所受的傷害沒有同理心。
楊柏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