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聯合醫院女醫生逾百份病理報告出錯、心衰竭的病人被伊利沙伯醫院放射科醫護錯開雙倍減心跳藥後死亡……公院醫療事故頻生,但涉事醫生鮮有被轉介予醫委會跟進,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主席蔡堅表示,過去兩年都沒接獲醫管局轉介出錯醫生個案,即使委員會接獲投訴,醫管局也會以私隱為由拒交資料,委員會已徵詢法律顧問意見,去信醫管局,認為不可以私隱凌駕公眾衞生安全。
蔡堅於最新一期醫學會會訊撰文批評醫管局定期刊物《風險評估》,交代醫生替病人切錯腳、割錯眼、插錯喉或開錯會引致過敏的藥物等事故,但涉事醫生統統都無被轉介至負責規管醫生行為的醫委會跟進。
醫委會無權主動調查
除非涉及刑事,否則醫委會一般要在接獲投訴後,才可展開調查。但蔡堅於文中指出,即使醫委會接獲病人自己或其親友以外的第三方,例如醫院員工,就事故作出投訴,醫管局都會以無病人授權為由,拒絕交出相關醫院資料。
醫管局2008年至2013年的數據顯示,每年度各有約300名員工因違反守則受到紀律處分,但無交代當中涉及多少醫生,發言人只表示,「會將合適個案轉予醫委會跟進」。
不過,蔡堅接受本報查詢時再踢爆,過去兩年初級偵訊委員會都無接獲由醫管局轉介的個案。「風險通報入面講嗰啲醫生,(醫管局)都應該轉介(醫委會跟進)啦!」他認為,醫管局有責任主動轉介之餘,也應配合醫委會處理投訴,「唔可以話因為病人私隱,就唔理公眾衞生安全」。
另據了解,醫委會即將處理一宗由私院院長轉介的問題醫生個案。醫委會主席劉允怡早前曾表示,會約見醫管局主席梁智仁討論設轉介制度;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則認為值得考慮修例,讓醫委會主動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