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不滿受辱論 馬維騄道歉

警不滿受辱論 馬維騄道歉

【本報訊】警務處副處長馬維騄前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談及警隊處理公眾活動時遭辱罵,「受辱罵係工作一部份,佢哋一定要接受」。此言論引起前線人員不滿,警察員佐級協會及警務督察協會要求警隊管理層澄清。督察協會並促立法將辱警行為刑事化。馬維騄澄清相關言論並非漠視前線人員的辛勞,只是道出實際工作中會遇到的情況,他對造成誤解表示歉意。

督察會促將辱警行為刑事化

馬維騄前日接受商台節目訪問時表示,近年警隊處理公眾活動時,成為部份示威者「出氣袋」,他提醒前線警務人員,警方只處理違法的事,並不處理市民的情緒,即使有市民向警員發洩怨懟,如無破壞公眾安寧及法例上沒有犯法,「我哋不會處理」。他寄語警員一定要明白自己的專業,時刻控制自己情緒,「受辱罵係工作一部份,佢哋一定要接受」,警隊適當時候會提供正向輔導。
上述言論惹前線人員不滿,認為管理層漠視他們工作的辛勞及權益,警察員佐級協會及警務督察協會昨要求警隊管理層作出澄清,後者促立法將辱警行為刑事化。
據悉,馬維騄昨向四個警隊職工會澄清,其所指的「工作一部份」是在處理公眾活動時,實際會遇到語言暴力行為,在現今環境不能避免,縱使感到無奈,但警務人員須以專業的態度面對,正確看待可能帶來的負面情緒,並以堅毅的態度執行工作,社會還是會作出公正評價,所謂「公道自在人心」。
馬維騄說:「任何人都會有負面情緒,但係警務人員需要用專業克制態度面對,而唔係同對方互相指罵,不應該輕易發嬲,呢啲並唔係專業嘅表現」。馬維騄對造成今次誤解表示歉意,並強調絕不認同辱罵警員的行為,認為警務人員的尊嚴必須受到保護。
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王浩賢認為兩個警隊職方反應過敏,指警隊有清晰指引及訓練,前線人員應以專業及克制態度處理語言暴力行為,不應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