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覆核盼留港照顧子

菲傭覆核盼留港照顧子

【本報訊】21年前來港當家傭的一名菲律賓女子,04年戀上任職建築工人的港人,09年初懷孕後遭僱主提早解約。她為了在港產子而逾期居留,惟之後與男友感情轉差,甚至遭毆打。家事法庭判她可獲兒子撫養權,但不得擅帶兒子離港。她要求入境處讓她留港照顧兒子至18歲,但入境處於去年3月下令將她遣送離境。她日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入境處罔顧其子的福祉,要求推翻其決定。
申請人是Lilibeth Betalac Belandres及其姓葉四歲兒子,女申請人當年被捕後聲稱要向前僱主索償,獲發行街紙留港,後誕下麟兒。她現依靠兒子的綜援金及兒子父親每月4,000元的贍養費過活。
案件編號:HCAL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