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門牙」 被告脫打人罪

「消失的門牙」 被告脫打人罪

【本報訊】茶餐廳夥計在打佯時分喝至酩酊大醉,與一名顧客粗口互罵後,涉嫌一拳將顧客兩隻門牙打甩,被判入獄兩星期。夥計上訴,高院法官張慧玲昨甫開庭便質詢「嗰兩隻牙去咗邊」,指事主聲稱門牙已拾獲交予警方,警方沒可能不呈堂作證物,反映事主「作囉」,懷疑事主一早剝了牙,誇大事實,「乘機入佢數」。法官判夥計上訴得直,但不忘忠告他「飲少啲酒」。

嘴唇沒傷 不合邏輯

張官並指,醫療報告沒顯示事主嘴唇有傷,不合邏輯,「點可能一拳打甩兩隻牙,一啲傷勢都冇」。上訴人鍾詩烱(61歲)於去年12月被裁定一項毆打傷人罪成立,判刑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控方指他於去年9月19日凌晨,在上水彩園路彩園商場地下一家茶餐廳外,打傷事主張創達(53歲)。事主被送院時身上有血迹,鍾則爛醉如泥。
案件編號:HCMA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