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人經常在外地駕車,但不同地方法規不同,發生意外後要負起的賠償責任亦差異甚大。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提醒市民,在外地駕車時購買保險有三方面要注意,「要睇第三者責任賠償額夠唔夠,自己墊底費幾多,仲要留意有冇附加條款限制,例如有啲條款會要求駕駛者超過21歲,有一年車牌」。
可加大保額保障自己
以廣東省為例,倘發生意外須按內地法規量刑及賠償,但目前內地法定要求購買的第三者保險(又稱「交強險」),保障額僅約12.5萬元。市民若無加大保單保障範圍,隨時因車禍賠償致傾家蕩產。
又以日本為例,租車價格內已包括強制保險,根據需要,租車人還可隨個人意願加大保額。縱橫遊業務顧問袁振寧指,北海道及沖繩是港人自駕遊的熱門地,但現時購買的最基本第三者責任保險,以港元計每日約80元至100元,賠償額僅為300萬至500萬日圓(約22萬至37萬港元),未必足夠保障駕車的旅客。
對於今次在澳洲車禍疑違反交通規例造成人命傷亡的港人,可能面臨在當地入獄,大律師陸偉雄指,事件不存在當事人要求引渡回港受審的情況,因為引渡只涉及在某一地方犯案,潛逃另一地方才可能遭引渡。若當事人不獲有條件保釋,相信短期內都不可離開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