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風波 張顯耀被限制出境

共諜風波 張顯耀被限制出境

台灣調查局追查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昨日上午指派國安處副主任楊秋香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受理分案後,擔心張若出國避風頭,恐導致案件偵辦受阻,已對張下達出境通知管制令,要求各機場、海關、海巡等單位,一旦發現他企圖離境,必須先行留置並通報北檢決定如何處置。
調查局蒐證後,初步認定張顯耀涉犯一審管轄的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昨日上午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調查局下午表示,後續偵查作為,將配合檢方依法辦理,並由檢方統一對外說明。辦案人員指出,張涉觸犯法條為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洩漏或交付經依法核定的國家機密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監禁;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的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可處3年以下監禁。不過,張是否構成犯罪,仍須費時查證、傳喚張到案說明,也就是依證據才能明確認定,檢調初步對張施以「境管通知」。

國台辦︰別子虛烏有

此外,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昨晚表示,台灣媒體近日報道張顯耀涉共諜案和洩漏談判機密,「我們注意到近日台灣一些媒體的有關報道,希望不要作不負責任和子虛烏有的猜測,以免對兩岸關係造成負面影響。」而大陸官方喉舌《環球時報》亦發表社評指,張被指為共諜一事「太過離奇」。
中央社/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