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書與新加坡式司法獨立(2014律師會特別會員大會發起人 任建峰) - 任建峰

白皮書與新加坡式司法獨立
(2014律師會特別會員大會發起人 任建峰) - 任建峰

在最近的律師會風波中,白皮書對香港司法獨立的演繹成為了焦點。這本白皮書一方面多次提到《基本法》所保證的司法獨立。但另一方面,白皮書又向包括司法機構在內的「治港者」加上政治要求,要他們「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
又有司法獨立但又對法官有政治要求,這是甚麼一回事?在特別會員大會中,有一位發言的律師提到自己在新加坡長大,但住在香港多年,而香港吸引他的其中一個理由就是我們比新加坡更有司法獨立及法治。
這番言論對我很有啟發性,因為當我在大會後再去看白皮書有關司法獨立的評論時,我看到了「新加坡」。
甚麼是「新加坡模式」司法獨立?很簡單。如果案件不牽涉與政府有關的機構或政治敏感的問題,新加坡的司法是獨立的,而且在商業案件上的判決水準也不錯。但案件若有任何政府或政治元素,法庭就要「歸邊」。這種「歸邊」情況無論在牽涉國家安全法例,或執政黨政客告異見分子誹謗告到他們破產等案件都表露無遺。有一個在新加坡教法律的朋友曾經對我說,他多年前去到新加坡時發覺原來那裏的法律界對司法覆核及人權法等概念相對地低。
從「新加坡模式」司法獨立去再看白皮書,就更能體會中央的如意算盤。他們一方面不想嚇走國際投資者,因而提起「司法獨立」,但他們又不想這獨立權力制衡政權,所以司法「獨立」的範圍就停在所謂的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層面上。
這種「新加坡模式」司法獨立可行嗎?近年不是有某些人說我們香港應該向新加坡學習嗎?
首先,這種所謂的司法獨立根本就是違反《基本法》,因為《基本法》裏的司法獨立是不受限的。這一點近日已經有李國能及馬道立這兩位前任及現任首席大法官解釋過,我不再在此多談。
再者,近期不同國際銀行的投資報告看來都不接受這種所謂的司法獨立,因為他們的報告都提到白皮書引來了投資者對香港司法獨立的憂慮。我亦從一位國際律師行香港分行的合夥人聽過類似的擔憂,因為如果投資者對香港既有的司法獨立有所懷疑,香港律師的生計都會受到影響。
至於在某些人眼中我們應該仿效的新加坡,它近年的成功就正是因為它的政權、社會逐步邁向開放及緊貼國際標準。相反,白皮書就司法獨立問題上,就想香港參考一套就算是新加坡都開始踢走的「政權大於一切」作風、文化!
但就算大家撇開任何法律或經濟考慮,香港人能接受「新加坡模式」司法獨立嗎?一個讓國家或地區安全機器橫行無忌的司法制度是我們可以接受的嗎?一個讓政府或公營機構橫行無忌,實際上幾乎不受司法覆核制衡的司法制度,是我們可以接受的嗎?一個讓當權者可以利用誹謗法去打壓多元聲音的司法制度是我們可以接受的嗎?
我就不能接受。那位在律師會特別會員大會發言的長於新加坡的律師就不能接受。大家呢?
✽註:以上只代表筆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的意見。

任建峰
2014律師會特別會員大會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