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53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控方昨大爆許任職司長及行政會議成員時的大花筒例子。2005年7月至2009年1月間,許總收入1,130萬元,但現金提款及信用卡簽賬卻高達3,240萬元,支出是收入的三倍。許每月都會花費至少逾萬元買唱片,試過到錶行簽賬22萬元,又花近17萬元購買Hermès產品。持續入不敷支,截至2010年6月,許的負債高達5,785萬元。
曾一個月提款過百萬
許仕仁2005年7月至07年6月任政務司司長,在2007年7月起擔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直至2009年1月20日為止。他在2005年重返政府初期,仍未算大使,月入39萬元,仍有盈餘,但至2005年12月,便出現入不敷支8.5萬元。
之後情況越趨嚴重,支出超過收入由數萬至數十萬元不等,其中2007年4月,許月入38萬元,開支竟是94萬元。改任行會後,許收入大減至10至11萬元,但維持豪使習慣,除了信用卡簽賬外,許經常提取大筆現金,在2007年12月,現金提款突破百萬元,達136萬元,同樣情況之後屢見不鮮,在2008年12月,現金提款146萬元,成該段時期的最高紀錄。控方指,許一天內會提款幾次,試過一日內提款10萬元。
按許的簽脹紀錄,花費涉及衣食住行和享樂,他曾花近17萬元購買Hermès,用21萬元到中環的錶行購物。光顧本港或倫敦名貴酒店,包括港島香格里拉和倫敦四季,費用以萬元計。許熱愛音樂,每月都光顧唱片舖,去到日本和倫敦也不例外,花費至少逾萬元,當中2006年1月,他花了5.3萬元買唱片,亦不時購買樂器。曾是馬主的許,在馬會每月的使費數萬至10多萬元不等。
未上任司長前,許在2005年4月欠債782萬元,及後幾年情況改善,至2007年6月再出現負債262萬元,情況越來越嚴重,直至2010年6月,欠債高達5,785萬元。
此外,許仕仁在2007年12月向特首申報,他與當時的政協常委李大壯合組公司,計劃在台灣及內地進行投資。
法庭將會小休個多星期,至9月4日再開庭續審,屆時控方將會完成餘下少量證供的舉證。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