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上周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在事先社會普遍不樂觀的情況下,竟然大比數通過三個動議,對明顯靠攏中共、利用律師會會長身份和名義向中共政治報效的林新強投下不信任的一票,要求收回其撐白皮書的言論,並要求律師會就白皮書發表聲明,捍衞法治和司法獨立。在輿論和行內壓力下,林新強最終亦不能不辭去會長一職,說明不管他如何唯利是圖、賣身投靠,也不能過份偏離工具理性的核心價值,否則不會得到業界包括建制派的基本尊重。
律師會出人意表的「奇蹟」,固然是近期政治氣候低沉下難得令人快慰的消息,更重要的是,事件顯示了人心不死,自由與法治仍然是香港最根本的核心價值,根深柢固,即使港人如何實利主義、保守務實,但一旦牴觸自由的底線,便會出現強烈的反彈。對於律師來說,法治更關乎專業尊嚴,不可退讓,否則整個行業亦會摧毀。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是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名言,也標誌着現代歐洲資本主義革命的精神。自由成為香港最根本的核心價值,當然也是社會歷史發展的產物。不管戰前或戰後,自由都是香港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要素,1949年大陸赤化後,更是香港奠定今天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的主要基石。
七十年代之前,沒有長遠打算的港英殖民地政權,單憑「自由放任」政策,已足令寄居香港的難民和過客生活愜意,貼貼服服。66、67年相繼發生的社會騷動,令殖民地主子驚覺無法以原有的方式管治下去,要香港持續發展成為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不得不推行法治,以文明的遊戲規則,規範和調解社會矛盾與紛爭。97前途問題出現後,深謀遠慮的英國人,深知以集體主義為基礎的共產獨裁政權,根本不會重視個人權利,也就推出了人權法,保障港人權益,而要在制度上確保自由、法治與人權持續不變,就必須推行普選的民主制度,讓每一個香港子民都可以擁有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權利(包括提名、選舉和被選舉權),公平公正公開地解決涉及資源分配的經濟矛盾和社會紛爭。
今天中共財雄勢大,再非30年前的吳下阿蒙,以為香港必須依靠中國大陸才可保持經濟繁榮,所以堅持民主是中央賜予港人的,要給幾多就給幾多,亦可隨時收回,完全不明白民主制度和自由與政治及人權的辯證關係,不知道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民主不單是涉及經濟利益分配的問題,更是資本主義私有產權的基石自由和法治的制度保障。沒有民主,原來最寶貴的自由和法治也會日漸褪色,早晚蕩然無存。
在政治鬥爭上,最能動員廣大市民的其實並非抽象的民主理念,而是與現實生活息息相關的自由與法治,律師會的起義便是近期的最佳明證,而過去反二十三條、反國教、DBC和港視事件得到社會廣泛關注和支持,亦與各種各樣的自由權利受到侵犯和損害攸關。
最近的佔中和反佔中運動,民主派與建制派都總動員,即使不扣除水份,雙方合共能夠動員的市民,亦不外二百多萬左右,仍然有三分之二的所謂「沉默大多數」沒有表態,他們才是左右大局的關鍵。我們有理由相信,自由與法治就是他們篤信的核心價值,誰能代表他們的意識形態,誰就會取得最後勝利。
黎則奮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