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投訴用「捉鬼文件」試探 廉署揭警涉向同袍洩密

收投訴用「捉鬼文件」試探 
廉署揭警涉向同袍洩密

【本報訊】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一名警員,聲稱為協助隸屬交通部正進行卧底行動的同袍,擅自向同袍披露一宗收受外圍賭注及洗黑錢案的機密資料,冷不防上司交給他的「機密文件」原來用作「捉內鬼」,他拍照後經WhatsApp發送同袍而「斷正」。警員昨否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受審。
記者:蔡少玲

盧俊祥於案發時隸屬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戴國輝攝

案發於2012年。被告盧俊祥(36歲)的時任上司、財富調查組女警司庾燕青昨在區域法院供稱,被告所屬的3A隊當時調查的收受外圍賭注和洗黑錢案,疑人包括何貴來和黃焯賢,兩人於前年7月被捕。控方指廉署在前年年中接到投訴,指被告向駐守港島某交通小組的警員鍾衍樂洩露調查工作內容,遂展開調查。
庾燕青稱前年10月17日,她將廉署安排的兩份「紅皮檔案」機密文件,分別交給被告和一名女警,指示二人翌日向何、黃兩人查詢文件上多間公司的資料,被告獲委派負責查問黃。庾補充機密文件由廉署提供,兩份文件表面相同,但在貿易公司的「貿」字,卻有繁簡體之分。
控方指廉署前年10月19日拘捕被告及警員鍾衍樂,在被告的辦公室發現庾交給他、印有簡體「貿」字的機密文件副本,但「機密」字樣被塗去,其手機有該副本的刪除影像;鍾的兩部手機也發現該副本的多張文件。庾稱隊員均知不得擅自向外透露調查內容,否則會影響調查及檢控工作。

涉及洗黑錢案情報

被告警誡下承認擅自將文件複製傳給鍾,解釋與鍾於2007年同駐守北角巡邏隊時認識,視鍾為好友。被告稱鍾於前年7月向他問及有關何、黃洗黑錢案的調查進度,鍾稱自己正進行卧底行動,何、黃是目標人物,他須搜集二人的情報。被告知道鍾會將消息通知何、黃,因鍾希望藉此獲得何、黃的信任。
被告曾向鍾透露的調查內容,包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亦牽涉調查,而調查會集中罪犯持有的公司。此後,鍾每隔兩周就致電被告「攞料」,被告又應鍾要求,購備電話太空卡作通訊用。
控方表示,警方並未委派鍾進行卧底行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2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