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於8月14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以大比數通過在野派嘅三項動議,其中一項係對會長林新強投不信任票,創下108年會史紀錄。
假如議案係以51%對49%通過,在朝派還可勉強撐下去,但試睇吓啲票數分佈:
(一)不信任律師會長林新強:2392對1478票(61.8%對38.2%),通過。
(二)要求律師會發表聲明捍衞司法獨立:2747對1186票(69.8%對30.2%)通過。
(三)要求林新強收回「白皮書」言論:2574票對1367票(65.3%對34.7%),通過。
睇投票比率,三議案均以壓倒性多數通過,贊成票超過六成。律師與法治係西方概念,中國五千年歷史無此文化傳統,在香港考律師牌,以英文為正式語言,英文唔掂就唔駛慌考到牌,故此香港律師習慣用英語思維,辦事邏輯以西方標準為標準。西方文化一個重要元素係做人,特別係做專業人士,要有sense of honor(榮譽感),為個人榮譽、為專業團體榮譽,重要過為私人權位。現在林新強會長明明不受律師會會員大多數支持,一見到投票結果,就應該立即宣佈辭職啦,但林會長竟然透過律師行發表聲明話:「為了律師會的聲譽,我盡最大的努力保持律師會的團結」,言下之意,就是佢唔辭職是為了律師會好,但係卒之拖到8月19日,佢又宣佈「為了維持律師會的團結」,向會方請辭,即時生效。橫掂都係走人咯,早五日講就漂亮得多啦!
一位真正有榮譽感嘅法律界人士就係前任首席大法官李國能,以佢嘅超然地位,大可在馬場享受跑馬,對時政不發一言,明哲保身。但李官於8月15日發表文章講法治(rule of law),公開評論「白皮書」嘅英文用字administrate與法官愛國論,講及法官沒有任何主人,無論是政治上或其他方面,他們只對法律本身忠誠,他們對社會的服務在於能夠根據法律,公平及不偏不倚地判決糾紛。李官之言,擲地有聲,李官就係香港接受英語教育嘅法律界能人精英,真正明白西方法治觀念的精義:法官只對法律本身忠誠,愛國法官無公認定義。再講番林新強會長,共產黨明明講求法律為政治服務,黨大於法,林律師仲話共產黨偉大,則難以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