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案女事主被控勒索

強姦案女事主被控勒索

【本報訊】五旬漢捲入強姦22歲女子疑案成為疑犯,後來遭四名人士帶到遊戲機中心「講數」,對方明言若想「擺平件事,唔再俾人告」,需交出兩萬元,否則家人會被傷害。這名強姦疑犯交錢後報警,「受害人」倒過來成為被告,被控一項勒索罪。

要求疑犯交出2萬元

報稱無業的姓陳女被告(22歲)昨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被控於本月11日在慈雲山環鳳街一遊戲機中心勒索X先生。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還柙至10月13日再訊,待警方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
控方透露X是本月初發生的一宗強姦案疑犯,被告是該案事主,惟警方未有落案起訴X。
數日後四名人士進入X所住大廈與X會面,並帶X到遊戲機中心。他們指X若想擺平事件須交出20,000元,否則其家人會被傷害。X看見被告在遊戲機中心外走來走去,決定給錢,其後報警。被告到警署自首,至於出面講數的四名人士則仍然在逃。
辯方指被告以往任職首飾店店務員,與X的年紀相差20多歲,兩人素有瓜葛,但她對勒索一事毫不知情,當她到警署就強姦案助查時被拘控勒索。
案件編號:KTCC39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