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夫婦韶關傳銷囚六年

港夫婦韶關傳銷囚六年

【本報訊】廣東韶關法院向14名組織傳銷活動的中港被告判刑,其中一對香港夫婦屬非法傳銷主腦,被重判六年,其他成員則判刑兩年半或以上。
韶關巿湞江區人民法院昨日向傳媒通報稱,以高額向當地居民利誘參加非法傳銷活動的港人主腦及其他成員已判刑,他們包括姓鄭疑犯及其姓柏妻子,以及一名姓張和一名姓梁香港女子,先後參加了一間香港公司成為經銷商,各人2009年4月開始組織成員購買有關公司的產品,新參加者必須購買數千至數萬不等的貨品,上線向下線的營業額層層提取佣金,涉嫌從事層壓式傳銷活動。

涉款6,800萬人幣

據報,四名港人疑犯與10名內地人在韶關組織這類非法傳銷,日益壯大,至今已有1,241名傳銷會員,直接或間接繳納的傳銷資金高達6,800多萬元人民幣, 及至一年前,韶關公安將14名中港成員擒獲。
湞江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眾被告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姓鄭和姓柏港人夫婦屬主腦性質,重判入獄六年,其餘者則判兩年半或以上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