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50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郭氏兄弟涉貪案,控方昨讀出郭炳聯被落案起訴前4日向律政司提交的陳述書。郭炳聯指郭家一直視許為不可多得的人才,惟大哥郭炳湘與許不和。郭炳聯則指許任顧問時貢獻良多,包括預測時任特首董建華很快會退休、中央隨後會向香港放水、及在紅灣事件中保住新地形象等,故給予許400多萬元花紅是合情合理。
記者:黃幗慧
廉署在2012年3月29日拘捕郭炳聯,他在7月9日,透過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向刑事檢控專員提交陳述書,4日後郭炳聯遭起訴。郭炳聯在陳述書形容許仕仁政治敏銳,郭家一直欣賞他擁有獨特的才能,是難覓的人才,故在2002年中得悉許完成積金局合約後會離開時,希望招攬他加入新地當顧問。
稱提供宿舍填補顧問費
郭炳聯指起初由郭炳湘起草顧問合約,自己沒有參與討論,顧問費原先訂為每年700萬元,許可在外接工作,但收入需上繳新地。合約最終版本刪去可接其他工作這部份,顧問費亦改為每年450萬元。郭炳聯指顧問費減少,向許提供辦公室及禮頓山宿舍正填補當中差額。郭炳聯稱,儘管大哥與許商討合約期間不和,郭家仍視許為好友,而大哥則就有關提供宿舍一事需再三考慮。
兩年的顧問合約原本在2006年2月才到期,但許因要在2005年6月當司長而提前解約。郭炳聯憶述許曾向他查探能否取得餘下11個月的412.5萬元顧問費,他與郭炳江均同意,但他認為應以特別花紅形式向許發放,以表揚許過去的表現。
郭炳聯指許擔任顧問期間向新地提供多項有用的意見(見表),加上不想尷尬及令人覺得新地孤寒,故他認為向許發放該花紅是合情合理。郭炳聯指西九項目後來被推倒,令新地災難性損失5,000萬元,可見許當上政務司司長後並無優待新地。至於其他2,000多萬元涉給許的利益,郭炳聯並不知情。
新地的主要業務為地產發展,項目發展都是由投標所得,麥高義指政務司司長難以影響招標委員會,司長亦難以取得「甜頭」。香港過去十多年迅速發展,政府從中得益,麥高義認為政府(包括政務司司長)需要新地及其他發展商,遠超過新地需要政務司司長。
另郭炳湘在2012年5月3日帶律師團到廉署,而廉署在他家中搜獲許仕仁的顧問合約草稿。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