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交警四分局一名警員,周三(13日)在小南街路口執法時,遭一輛違規電單車上的女子,一腳踢向其下體,頓時讓他疼痛難當。目前,該女子已被處行政拘留10日。
當天下午3時許,交警發現一輛電單車上,違例搭載一名女乘客,即攔下該車,並請女乘客下車及作出處罰。但女乘客不僅拒絕下車,還辱罵交警,隨後更上前搶奪正在拍攝的警員手中的執法記錄儀,致儀器損壞。正在警方準備對其實施強制措施時,女乘客竟趁警員不備,一腳踢向警員的襠部,致其受傷。女乘客及電單車駕駛者最後被警方制服,並送往黃瓦街派出所處理。
經調查,男性駕駛者姓張,為新都一所中學老師,女乘客同樣姓張,據張男稱,他與張女是情侶,都剛從大學畢業,女子現無業。最後張女因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
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