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對內提倡夏季溫度訂於25.5度,對商場、辦公室提出《室內溫度節能約章》,建議夏天室溫維持24至26℃。本報上周四抽查10間商場(見表),普遍錄得低於或貼近24℃,商舖溫度普遍較商場更低,例如希慎商場的誠品最低錄得21.5℃。綠色和平項目主任楊文友指低溫並不代表舒適,若濕度在40至60%、有良好通風,冷氣26℃已經很舒服。
楊文友指大陸、韓國、台灣將夏季室溫提升至不低於26℃,日本更建議28℃,本港商場仍有上調空間。香港綠色建築議會指商場溫度太低是常見問題,歸咎於溫度調節裝置設定錯誤和感應元件隨時間準確度下降。自動控制系統的設計應包括維修裝置,以便每年校準自控系統。
議會指部份商場和商舖刻意將空調溫度調低,試圖為顧客提供涼爽舒適的購物環境,但調低室溫並非唯一解決方法,要量度室內環境是否舒適,應參考「冷熱舒適度」,冷熱舒適度指當一個人穿着正常數量衣服時,不會感到太冷或太熱。涉及環境因素包括空氣溫度、濕度和空氣流通度,及個人因素包括輻射溫度、活動和衣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