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男子疑向母索錢不遂後大力推她,令母親頭撼洗手盆見血,他因此被控傷人罪。案件昨再提訊,母親到屯門裁判法院旁聽,聆訊完畢後,被告在犯人欄內向母親大叫:「阿媽幫我買煙呀!小欖呀!着多件衫呀!」然後被帶離法庭。
控方引述精神報告指被告馮寶筠(30歲)適合答辯,裁判官透露醫生建議讓他接受醫院令。控方表示被告襲擊母親後曾向持盾牌的警員施襲,控方或會加控其他罪名。
裁判官擔心讓被告保釋,會對家人和社會帶來威脅,故繼續將他還柙至9月12日再訊。被告被指今年7月31日在屯門大興邨興昌樓寓所襲擊母親。
案件編號:TMCC24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