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主管佈局向下屬騙財,訛稱下屬當值時的睡姿遭住戶拍下,要以金錢擺平事件,否則下屬的保安牌照會被吊銷。下屬信以為真,先後給主管69,000元。最終東窗事發,主管被捕。主管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求情指已還款,又謂自己將因本案被吊銷保安牌照。裁判官最終判他入獄四個月,但緩刑三年。
已還清款項 獲判緩刑
現年46歲的被告鄧永強,承認分別於去年11月6日及14日,先後騙取趙姓男事主合共69,000元。
案情指,事主在九龍灣德福花園任職保安員,被告是他的上司。去年11月3日,被告向事主訛稱有住客拍攝到事主當值時睡覺的照片,須8萬元才可刪除照片及解決問題。事主信以為真,但表示無錢,被告遂利用事主的個人資料以事主名義向銀行取得貸款,從而騙財。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財困而犯案,事後已分期攤還,昨日更全數還清涉款。惟被告因本案留下案底,保安牌照勢被吊銷,影響生計。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但鑑於被告已還款,遂判處緩刑,叮囑被告好好珍惜機會。
案件編號:KTCC10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