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王孟順早前被法院裁定非禮女病人罪成,判監服刑三個月,醫務委員會昨日展開聆訊,裁定被告專業醫療失德兩項罪名成立,分別停牌一年(緩刑三年)及發出警告信。
律政司檢控官昨日在醫委會讀出兩項指控,指現年47歲的王孟順(圖),2012年9月3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涉嫌非禮女病人罪成;他同時被控涉案後,沒有向醫委會報告,涉嫌專業醫療失德。
求情時被告掩面流淚
檢控官指,被告於2011年8月16日在灣仔診所,診治當時26歲女事主發燒及頸痛時,將她的上衣扯高至胸圍頂部位,又按摩其肩。之後,女事主按指示伏在床上,被告解開她的胸圍扣,用雙手按她肩背,雙手不停震動,最後被告吻她背部,「錫到有聲」。她隨即起身穿回上衣,回家洗澡後,報警求助。
王孟順承認兩項指控,代表大律師替他求情時,被告掩面流淚,他的妻子及子女也有旁聽聆訊。律師指,被告於1980年從福建來港定居後,回廣州一間大學苦讀醫科六年,1994年畢業後再在港考試,終獲西醫執照,有自己診所行醫逾十年。
醫委會退席商議後,裁定被告首項指控罪成,在註冊醫生名冊上除名一年,但考慮被告判監服刑後,主動做義診改過自新,醫委會給他緩刑三年,其間必須在其他顧問醫生協助等條件下診症。至於被法院判刑後延遲向醫委會報告,醫委會裁定向被告發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