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放火判監 出獄翌日涉刑恐  信寫「自掘墳墓」交楊天命

商人放火判監 出獄翌日涉刑恐 
信寫「自掘墳墓」交楊天命

【本報訊】商人因怪罪風水師楊天命批命不準,導致妻離子散,惱羞成怒,到楊天命的辦公室放火以「警醒世人兼拆招牌」,於去年認罪後判監。至上月尾,他出獄翌日即去信楊天命指「自掘墳墓」、「會遭天譴」,楊報警令商人再次被捕,控以刑事恐嚇罪。
記者:蔡少玲

被告樂維(42歲)現時無業,案件上周初提訊後他未獲法庭批准保釋,他昨日被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出擔保申請。沒有律師代表的他在庭上稱上次縱火案後,楊天命曾向記者聲稱欲與他「和解」,故他出獄後便託人帶信到楊天命的銅鑼灣辦公室談和解。

官憂干擾證人拒保釋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於信中指楊「自掘墳墓」、「道德淪亡」,又提到「名譽掃地」、「會遭天譴」等字眼,內容帶有恐嚇成份。被告在上月30日放監後翌日,便寫信給楊,控方擔心被告保釋後會干擾證人或再犯,故反對讓他保釋。
被告回應稱沒意圖恐嚇楊天命,但指摘楊「搞到我家庭破碎,妻離子散」,他續稱楊是出名命理風水師,卻不斷「呃人、害人、講大話」,又慨嘆「迷信非常邪惡」。裁判官認為被告仍對楊有怒意,擔心他會干擾證人,故拒絕其擔保申請。案件押後9月30日再提訊,被告下周三會再出庭申請保釋。

被告樂維

楊天命

與妻多年來苦無所出的被告,於2001年求助楊天命。楊批其妻將有小孩,兩年後妻子有孕,被告遂送上送子觀音予楊作禮物。妻子後來再懷孕,楊指被告次子將會是大人物,但若在港出生,極其量只做特首,若到內地,則有機會成為內地高官,被告若在內地營商,收入亦將以億元計。被告於是舉家移居上海,未料生意失敗,變賣資產也未能翻身,妻子更帶同兩子遠走美國。去年1月,被告上門向楊天命討回買觀音的1.25萬元,楊付錢並與他簽紙聲明各不拖欠,後來他向楊追討2.5萬元風水費,被拒後買天拿水折返放火。他將遭遇歸咎於楊,斥楊是「神棍」,揚言「我用苦難換取拆他的招牌」。
案件編號:ESCC27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