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47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兄弟涉貪案,昨由廉署人員作供。調查員表示09年底許仕仁以證人身份接受會面,許當時透露03年初與郭氏三兄弟商討顧問合約,但花逾9個月都沒結果,他一度打算與其他潛在客戶合作,甚至接受一間上市公司邀請出任行政總裁(CEO)。許最終與新地簽成合約,但許表示,從沒有講明只向新地提供獨家服務。
高級調查主任羅貝雯供稱,廉署在08年底開始調查本案,針對積金局續租國金辦公室事宜,許租住禮頓山單位,及許與新地間的顧問合約進行調查。她在09年12月22日接見許仕仁。許在會面中表示,01年底打算租住新地旗下的禮頓山,由於與郭氏三兄弟相識逾20年,故透過他們安排租住第六座20樓AB相連單位,並與妻子在03年3月遷入。
曾計劃做上市公司CEO
許說,當時任積金局行政總監,快將離職,故計劃開顧問公司。有多個組織接觸他,當中包括新地,而郭氏三兄弟在03年初與他磋商,但是郭炳湘後來淡出。他要求合約提供宿舍,郭氏兄弟則表示會考慮。
而他一早已搬入禮頓山的單位,因與新地的合約傾了9個月都未有結論,故租金待合約傾妥後才處理。由於與新地的合約未知能否成事,故他與其他潛在客戶接觸,甚至計劃接受邀請,擔任一間上市公司的行政總裁。他說與新地商討期間,從來沒講明向新地提供獨家服務。
指宿舍安排屬口頭協議
許稱,與新地在04年3月簽妥為期兩年的合約,由於他要兼任新地附屬公司的執董,故新地提供免費禮頓山宿舍,有關宿舍安排是他與郭氏兄弟間的口頭協議,沒有在顧問合約內訂明。顧問合約提前11個月終止,許稱是郭炳聯主動向他支付合約金餘額,以示他的服務令人滿意。許澄清,任司長時沒有優待過新地。
羅昨表示,許當時有說曾向新地表明不會游說政府,即使新地要求他就珀麗灣渡輪事件與政府傾,他都拒絕了。而馬灣的休閒設施事宜,許則承認有代表新地去商討,亦有就紅灣半島事件向新地提供意見。至於為何沒將上述內容寫在供詞,羅解釋因認為有關內容與調查無關。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