摑招顯聰漢判社服 粉絲騎呢獻花庭外唱《甜蜜蜜》  高呼「愛國無罪」

摑招顯聰漢判社服 粉絲騎呢獻花
庭外唱《甜蜜蜜》  高呼「愛國無罪」

【本報訊】「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早前到法庭應訊,在法院外遭一名中年男子連摑兩巴。中年漢承認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昨指案件性質嚴重,涉及言論自由,但終判處社會服務令120小時。這名膽敢在法庭外警員前動粗的被告,離開時竟有支持者送花兼叫喊「伸張正義,愛國無罪」。招指被告法院外施襲「有恃無恐」,恐輕判會立壞先例。
記者:樊素心

被告陳岳賢離開法院時手持鮮花,支持者高喊「伸張正義,愛國無罪」,並鼓掌支持。李家皓攝

辯方大律師譚健業在庭上引述感化官報告指,任職殯儀服務職員的被告陳岳賢(59歲)年老和須定時覆診,因此不適合接受社服令或感化。惟被告昨早經解釋報告內容後,認為自己的身體狀況可應付社服令,辯方遂要求裁判官判社服令或罰款,又若認為罰款不足以阻嚇,或可考慮緩刑。

「企枱男」稱不識被告

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前主動問辯方,被告是否因一時衝動犯案,當中不涉政治動機?辯方對此確認。裁判官認為案件性質嚴重,涉及言論自由,不適宜判罰款,判社服令最為合適,並下令被告支付500元堂費。
被告獲約10名支持者特地到庭,包括曾於城市論壇衝上講台圓桌的「企枱男」。他們均稱不認識被告,只是從媒體得悉案件後自發到庭。他們在法院大樓外等候被告時,不斷用音響播放《甜蜜蜜》一曲,並用普通話高唱。被告與大律師到達地下電梯大堂時,有支持者給被告送上鮮花,讓他拿着步出大門。

招顯聰批評判決太輕

被告與大律師步出大門時,眾支持者立即拍掌,並叫喊「支持陳生,伸張正義,愛國無罪」,其間被告一直臉掛笑容,步上七人車前更不忘回頭揮手,向眾人致謝。
受襲的招顯聰得悉判刑結果後批評判決太輕,因被告在法院外襲擊是「有恃無恐」,且案件屬阻礙他人表達自由,情況嚴重。招反問:「如果喺法庭門口打人都只係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咁喺維園、多人集會嘅地方打人,係咪會判得再輕啲?」
案發今年6月19日,招就闖軍營案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裁決,當他與同伴在法院門外叫喊「獨立建國,香港萬歲」時,被告突趨前兩度大力掌摑他,令他倒地。被告遭在場警員制服後稱對掌摑一事不後悔。
案件編號:ESCC2582/14

招顯聰(右)當日到法院應訊時,遭被告兩度大力掌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