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建被控強霸房產 發言人反駁 保留追究權利

瑞建被控強霸房產 
發言人反駁 保留追究權利

【本報訊】一名自稱是北京地產項目楓橋別墅開發商董事的內地人前日入稟本港高等法院,指控瑞安建業(983)五年前指使200多人持武器以暴力及威嚇手段強佔整個別墅,更將開發商的文件「洗劫一空」,要求瑞建歸還及作出賠償。瑞建否認曾採取暴力及威嚇手段,保留向北京精達申索權利。
記者:梁偉強 石永樂

原告王小培在自行撰寫的入稟狀中,聲稱是北京精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該公司於北京註冊成立,是北京順義區馬坡鎮楓橋別墅的開發商。

原告:200多人持武器威嚇

原告指,被告瑞建於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以其關連公司在內地通過拍賣取得楓橋別墅其中133棟別墅。2009年8月2日,被告組織及指使200多人,以暴力及威嚇手段,包括用棍棒、槍械、鐵鏈等武器,將北京精達職員及管理職員「打出」楓橋別墅,強佔整個園區,並架設鐵絲網。同年10月19日,在馬坡鎮政府指示下,被告的人員才退出楓橋別墅園區。原告及北京精達的職員重返園區後,發現辦公室的門窗、文件櫃、保險櫃均被撬過,北京精達的審計報告、賬簿、合同等文件被「洗劫一空」。根據入稟狀,丟失文件數量共200多份。
原告指,被告作為一家法制健全地區的上市公司,即使有任何經濟糾紛,也不能以暴力或非法手段去達致其商業目的。原告及北京精達多次要求被告歸還文件,但被告至今沒有照做,導致原告及北京精達幾乎所有涉及楓橋別墅的工作均無法進行,包括辦理產權、稅務清算、年檢等,造成巨大經濟損失,遂要求法庭頒令被告立即將盜走的文件歸還,並賠償損失。

瑞建重申依法取得項目

瑞建發言人表示,自2009年8月2日之後已直接和透過代表律師,清楚通知北京精達,瑞建或其間接附屬公司或關聯公司並沒有在2009年8月2日拿走任何在入稟狀中提及的文件,瑞建也從沒持有任何該等文件。瑞建指據了解,北京精達在2012年11月向內地政府部門作刑事舉報,但北京市公安機關經調查後決定不就指控採取進一步行動。
瑞建重申,按照合法方式取得楓橋別墅項目的所有權,其後曾多次要求進入園區但遭到北京精達的拒絕,最終聘請保安公司以和平合理的方式進入園區管理已合法取得的133套別墅。瑞建將保留向北京精達申索因法律訴訟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賠償的所有權利。

案件編號:HCA15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