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45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收受郭氏兄弟賄款案,新地旗下忠誠財務前行政總裁區慕彰繼續作供。雖然許經由郭炳聯轉介借款,但區表示絕對沒有給予許優惠條款,至於許多次獲准延長償還300萬元本金,只基於許的聲譽和社會地位。但他指許試過因忙於處理國慶60周年而欠付利息,最後甚至沒有還過本金。
許仕仁的公司德福企業04年向忠誠財務借300萬元,由許做擔保人。04年5月31日,區慕彰親自將支票送遞予許。還款期原定為05年6月1日,但許要求將還款期延長一年,忠誠在05年7月檢閱借貸情況,認為許當時已上任政務司司長,有聲譽及社會地位,加上過去還款紀錄良好,故批准延期。其後許每年都申請延期並獲批。
證人稱沒給許優惠條款
許原本每月還息,但08年1月,郭炳聯指示區每半年才收息一次。區憶述,許曾表示因工作繁忙,若每半年才付息一次,會減少他的麻煩。但09年9月,許沒有依時付7.4萬元利息,許解釋因忙於處理國慶60周年活動,要待北京回港後才能繳交。許之後付清利息,繼續獲准延期還款,但區指許沒有還過本金300萬元。而由05至09年,許共支付56.2萬元利息。區表示每次延期都由他處理,他接受辯方盤問時稱,郭家成員沒有要求他優待許,他也絕對沒有給予許優惠條款。
另第五被告關雄生在02年獲得150萬元無抵押貸款,該筆貸款於06年還清。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