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北戴河會議舉行,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議題漸成內地輿論焦點,官方媒體、御用學者開始為「依法治國」造勢,甚至直接吹捧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對法治的貢獻。但是,堅持中共領導的憲法條文不廢除,所謂依法治國無非就是玩弄以法治國,一如拿《基本法》玩弄香港普選,大目標是維護中共的一黨專政,小目標是拿法律當權鬥工具,維護權貴家族利益分配的秩序。
玩弄憲法、法治是中共領導人的傳統。中共建政後於1954年起草第一部憲法,毛澤東在黨內一次會議上交底時坦承:「我們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憲法,以為憲法就是治國安邦的靈丹妙藥,企圖把黨置於憲法約束之下。我從來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憲法,我就是要破除這種憲法迷信。國民黨有憲法,也挺當回事,還不是被我們趕到了台灣?我們黨沒有憲法,無法無天,結果不是勝利了嗎?」
相對於毛澤東赤裸裸地打憲法的臉,主持1982年版憲法起草的全國人大前委員長彭真就羞於承認黨大於法的事實,因此在記者會上被問及「黨(中共)大,還是法大」時,只能含糊以應:「我也答不上來。」胡錦濤、習近平主政之初,都強調憲法的重要性,但在外界看來,這無非是他們抵禦元老干政的託辭。官方媒體現時特意宣傳習近平是中共歷史上第一個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的總書記,但中共官場的學位與學識、學術貢獻或歷史成就有甚麼關連?
中國現行憲法多處規定中共的領導地位,強調「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共領導的統一戰線、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當年中共黨內外反對納入「黨的領導」條文的聲浪四起,著名經濟學家孫冶方就曾致信憲法修改委員會,指摘相關條文「使人民搞不清楚國家的主人是人民還是黨員,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是人大常委會還是黨中央」。
反對黨憲的主張,很多是因文化大革命令毛澤東及中共聲名狼藉而出現,但最終被鄧小平等中共元老推翻。這部憲法幾經修訂,增加了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思想等中共「理論成就」,令黨憲的色彩更加鮮艷。如今,隨着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等黨政軍領導人貪腐案情的曝光,中共「偉光正」(偉大、光榮、正確)的面紗已被撕爛,形象之不堪尤甚當年,當局還要維持黨憲、拿着黨憲去「依法治國」,已不是一般的自欺欺人。
中國要走向依法治國之路,起點是修訂現行憲法甚至重新立憲。其一,憲法中「黨的領導」條文不廢除,所謂「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無非是為維護一黨專政尋找依據和支持,不可能成為中共反貪腐、挽民心的助力。
其二,憲法如果不能體現「權為民所賦」,不改變現有權力的產生和監督機制,無論四中全會在依法治國的技術細節上如何革新,也改變不了法律淪為權貴家族利益代表、司法淪為權鬥工具的趨勢。
其三,中國《憲法》第五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但中共當局近期強調的是「人民軍隊是執行黨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這不只是排斥軍隊國家化、維護黨憲,更有助長軍隊為不同領導人執行不同任務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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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